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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行管令 允许一车两人出外购买必需用品

随着疫情逐渐出现好转,据星州报道西马卫生部今日在宪报颁布第四阶段行动管制令,政府放宽条例,允许在一名家人陪伴下,出外前往住家的10公里内购买食物丶生活必需品丶药物或营养补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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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政府的条例是“一车一人”,如果出外购买生活必需品,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出门购物的人民不能有同伴随行。此外,砂州是否跟随,只能等州政府作出宣布。

卫生部长拿督阿汉峇峇是於4月28日根据传染病预防及管制条例(疫区内的措施)签发颁布令,昨日在宪报上颁布。这项新的颁布令阐明,第四阶段的行管令有效期是从4月29日至5月12日。

任何人如果有需要前往其他地区,必须有“特殊及特定的理由”,必须先获得其住家邻近警察局的警察所发出的书面批准文件。新的条例也阐明,人民出门仅限於提供或运送服务丶日常用品丶药物或营养补充品;前往看病或接受医药服务;或进行任何与基本服务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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