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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主流 社交还是个人媒体 拍视频前都需要向FINAS申请

通讯与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时间时强调,不管是主流媒体、社交媒体还是个人自媒体拍摄,都必需在拍视频的7天前向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提出申请。 他表示,根据1981年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规定,若没有经过允许,拍摄任何有声或无声的视频,包括纪录片、预告片、广告等影音视频,一律被视为违法,政府将会采取行动。 但目前还不确定部长所说的视频拍摄是否包括TIKTOK“抖音”和社交媒体Instagram IGTV等。 新闻来源 更多新闻… 政府发放的电子红包加码 RM50增至RM100 好消息!财政部长拿督斯里扎夫鲁今日宣布,政府将在“e-penjana”计划下,预计本月底发放电子红包,即从RM50增至RM100!给全国1500万名电子钱包用户。 他说,政府将与私人企业合作,以一对一方式,分别拨出7亿5000令吉,集资总计15亿令吉,推动上述计划。 这意味着电子钱包用户本月底获得的100令吉,其中的50令吉由私人企业赞助。届时,电子钱包用户透过一触即通电子钱包、GrabPay或Boost,收到这笔款项。 扎夫鲁今日在甲州首长官邸,礼貌会见甲州首长拿督苏莱曼后,在记者会如此宣布。 新闻来源